天津放宽购房政策:取消限购,商业房贷不再区分购房套数
天津近日发布新政策,对房地产调控措施进行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新政策《通知》中明确取消了一系列住房购买限制,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购买、转让限制,并停止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的指导。同时,取消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
在金融支持政策上,《通知》实施了多项调整:统一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论首套或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均不低于15%;优化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二套房贷款利率,减轻居民购房负担;强化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支持“白名单”项目贷款,加快银行贷款资金的投放。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改革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科学控制住房增量,优化住房供应节奏,以满足市场供需平衡。同时,鼓励提升住房设计标准,支持开发企业建设更多高品质住房,满足居民改善住房需求。各区需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区域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购房补贴、商品房促销等,以提振市场信心。
此政策调整,标志着天津在房地产管理上迈出了新的步伐,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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