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胡兮近日分享了自己的看房体验:“我正打算购置首套住房,30%的首付比例对我来说是个合理的门槛。对于二套房首付比例的提升,我认为这是遏制炒房行为的有效措施。”面对四川省新发布的住房贷款政策,胡兮的心态从焦虑转为安心。

8月23日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方网站宣布,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正式发布《四川省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新规定自8月2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其中二套房首付比例普遍上调至50%。

四川商住房首付比例调整:二套房首付五成覆盖多地

根据《方案》,四川省的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不含西昌市)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而其他地区则为30%。对于已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在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第二套房时,最低首付比例提升至70%,贷款年限不得超过25年。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等11个区域,第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60%,同样贷款年限限制为25年。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不含西昌市)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为40%,其他地区则为50%。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成都多个区域将停止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四川省其他地区,若家庭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贷款未结清,也将暂停发放贷款。

对于新政策的影响,南充市民胡晓梅表示,自己虽已拥有一套住房,但因家庭成员较多,正考虑购买第二套。新政策提高了首付比例,使得她需要重新评估购房计划,可能暂时转向租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