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功能,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结合地方发展特色,特制定以下新措施:

01 推出家庭互助购房新策

株洲放宽政策:取消公积金贷款次数及房屋面积限制

株洲市民在市域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时,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根据规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本政策有效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

02 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市民在株洲购房时,住房套数将按照所在区域的有效套数来确定。

03 简化首付款提取流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市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

04 创新实施“提取+贷款”模式

市民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05 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至80万元,对于二孩及以上家庭,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同时放宽月还款额与月收入的比例限制。

06 解除贷款次数和房屋面积限制

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再次申请不受次数限制,同时取消房屋面积的限制。

07 助力大学毕业生安居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株洲购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30%的优惠。

08 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

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缴存余额限制,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09 实施异地贷款业务

异地缴存职工在株洲购房,同样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0 推进贷款模式创新

借款人可选择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继续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

本政策措施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的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登记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时间为准。如有其他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以本措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