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率先提出并实行了“认房又认贷”政策,随后众多城市纷纷跟进,采纳了这一做法。与传统的“认房不认贷”相比,新政策显然更为严格。简单五个字“认房又认贷”,却让许多人感到困惑。究竟这一政策意味着什么呢?

所谓“认房又认贷”,指的是即便你曾经拥有过房产,或者有过贷款记录并已还清,再次购房时仍被视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房产。

以下是几种具体情况:

深度解析:认房又认贷政策含义及其影响

1. 如果借款人首次申请贷款购房,但在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系统中已有一套或多套住房记录,那么其再次贷款购买的房产将被视为第二套或以上。

2. 如果借款人已使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多套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同样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或以上。

3. 银行通过征信记录或其他调查方式确认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或多套住房,再次贷款也将按照第二套或以上处理。

这一政策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如下:

- 对于首次购房者,若父母曾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可能会在首次购房时被认定为第二套,建议先出售名下房产再贷款购房,以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

- 对于曾全款购买首套房的购房者,若想再次通过贷款购房升级,也可能被认定为二套房,建议先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

- 对于曾贷款购买首套房的改善型购房者,影响最为显著。市场研究中心数据显示,约30%的购房者属于有改善需求的购房者,其中2/3的人曾贷款购买首套房。这部分人群渴望升级房产,但由于名下已有贷款记录,再次贷款购房都将被认定为第二套。建议这部分购房者通过抵押现有房产贷款或全款购买新房;若资金不足,可考虑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其首付比例和利率都相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