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南昌多地购房公积金支付全面放宽!
公积金贷款购房,当下已成为众多购房者的首选。然而,公积金贷款的地域限制却让许多人犯了难。通常情况下,私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是市管公积金,这种公积金在各省、市之间往往无法互通,导致不少人在多个城市缴纳了公积金,却因地域限制无法使用。
为解决这一问题,各地逐步推进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比如南昌,已允许武汉、九江的公积金在南昌购房。但南昌的公积金能否在其他城市使用,则取决于当地公积金政策。
一条喜讯传来,南昌公积金已实现与另外19个城市的互认!对于有意购房的朋友来说,这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9月25日,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的代表共同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那么,什么是公积金的“互认互贷”呢?这就是说,职工在一个城市缴纳的公积金,当他因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需要在外地购房时,其公积金会完整地转移到新工作地或新户口所在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关于“互认互贷”的20个城市名单包括: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
南昌公积金的异地贷款业务目前只支持武汉、九江的公积金在南昌购房。至于南昌的公积金能否在其他城市使用,则要看其他城市的政策。例如,长沙目前还未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因此南昌的公积金无法在长沙使用。
以武汉公积金在南昌购房为例,需遵循南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连续缴满6个月及以上,第二套可以贷款,第三套及以上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南昌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从2015年开始实行,当年就发放了74户、429.48万元的异地贷款。截至2019年,南昌公积金共发放了313笔异地贷款,金额约1.167亿元。相比之下,武汉在2019年就发放了2506笔异地贷款,金额约14.31亿元,显然走在了前列。
九江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推出了新政策,职工异地购房贷款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在全市任一公积金网点申请。如果贷款未成功或已结清,还可以在原开具证明的网点申请撤销或终止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异地贷款申请。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