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房源最新信息全面汇总
借款者需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方可申请贷款,具体如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为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在职员工,涵盖本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工作者和其他灵活就业者,以及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员工;
2、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员工需先提交并审核《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并遵守异地贷款的相关政策;
3、符合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年龄在18岁以上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6、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唯一且未被冻结,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且无未结束的公积金提取约定;
7、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8、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债务或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债务;
9、借款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无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
10、借款人必须是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产权人,并能提供购房合同或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其他规定的材料;
11、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12、能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3、借款人在抵押物中的份额不低于所有产权人平均份额;
14、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15、共同借款人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16、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的其他规定。
以下情况将不获贷款:
1、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当前有逾期未还的信贷交易;
2、近5年内有连续6期或累计超过12期的信贷交易逾期记录;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
5、近3年内以欺诈手段提取公积金,或近5年内以欺骗手段获取公积金贷款等严重失信行为;
6、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两次以上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7、申请人家庭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8、购买房屋为非居住用途或仅购买部分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除外);
9、非异地贷款员工未办结《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0、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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