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新规解读:夫妻最高可贷80万,购房必备指南!
随着职业生涯的积累,办公室的热点话题也悄然转变,从追星、演唱会、展览,逐步过渡到了购房、购车、投资等更为现实的问题。近期,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一系列个人住房贷款的新政策,对首套房、二套房的贷款额度等作出了详细说明。
本次政策更新带来两大亮点:一是二套房同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二是夫妻双方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从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对于有购房或换房打算的朋友们,这一消息无疑值得密切关注。
**01 贷款额度**
- 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
- 夫妻共同贷款时,贷款额度为双方个人额度之和,但总额不超过个人最高额度的两倍。
**02 贷款成数**
- 首套房最高贷款成数为房屋价值的80%;
- 二套房最高贷款成数为房屋价值的60%。
**03 其他额度规定**
- 首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评估价值或备案成交金额中较低者的80%;
- 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评估价值或备案成交金额中较低者的60%;
- 一手房置换贷款额度不超过原贷款剩余本金余额;
- 二手房置换贷款需符合一手房和二手房的贷款额度规定;
- 家庭月负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04 贷款利率**
-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根据其调整而调整;
- 首套房5年以下(含)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 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首套房利率的1.1倍。
**05 贷款期限**
- 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06 参贷规定**
-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的借款人配偶可参与贷款,贷款额度为双方个人额度之和。
**07 其他政策规定**
- 公积金贷款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仅受理首套房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 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三无人员”的公积金贷款。
**购买住房套数认定**
- 实行“认房认贷”标准,以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为准。
**“三无人员”认定**
- 指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
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明显,对于有购房需求的群体来说,这是一大利好消息。不妨来分享一下,#你的公积金存了多少啦?# 来评论区展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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