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离婚者购房条件新规定解读
在成都,离婚后的购房政策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许多人对此政策有所耳闻,但具体细节或许并不明晰。下面,我们来详细解读成都离婚后购房的相关规定,希望能为市民提供实用的信息。
一、成都离婚后购房条件解析
在成都购房,离婚与否并不影响购房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天府新区(A类区域):
1. 户籍购房:拥有天府新区户籍,新落户者需附加12个月成都市社保,并有工作单位;原户籍居民则只需拥有户籍。
2. 社保购房:无户籍者需连续24个月天府新区单位社保。
高新南部园区(B类区域):
1. 户籍购房:拥有高新南区户籍,新落户者需附加12个月成都市社保,并有工作单位;原户籍居民则只需拥有户籍。
2. 社保购房:无户籍者需连续24个月高新南区单位社保。
高新西部园区等C类区域:
1. 户籍购房:拥有C类区域户籍,新落户者需附加12个月以上成都市社保,并有工作单位;原户籍居民则只需拥有户籍。
2. 社保购房:无户籍者需连续24个月C类区域单位社保。
青白江区等D类区域:
1. 户籍购房:任意区域户籍均可。
2. 社保购房: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购房条件附加说明:
1. A类区域仅限购买A类、D类区域房产。
2. B类区域仅限购买B类、D类区域房产。
3. A类与B类区域间不可互购。
4. C类区域可购买C类、D类区域房产,不可购买A类或B类区域,C类区域间可互购。
5. D类区域仅限购买D类区域房产,D类区域间可互购。
二、离婚后的购房可能
离婚后,只要完成法定离婚程序,即可随时独立购房。成都的购房资格与离婚状态无关,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购房。但需注意的是,离婚两年内购房,首套房的计算规则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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