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具改名证明,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原名字的出生证明

改名证明怎么开

身份证

户口本

如有公证需求,需提供公证处、派出所或民政局的改名证明

前往户籍部门

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科提交改名申请。

填写改名申请表格,并可能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和管片民警签字。

审核过程

提交材料后,户籍科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户籍科会进行登记,并在户口本上更新姓名。

获取改名证明

改名成功后,户籍科会提供改名证明。

如有其他需要,如学历证明或工作证明,需携带改名证明和身份证明,按相应流程申请。

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改名可能需要父母陪同。

改名后,及时在户口簿的“曾用名”一栏中加上曾用名,或办理曾用名公证。

改名后,可能需要更新其他相关文件,如毕业证、档案等,以反映新的姓名。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和程序可能会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