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房地产金融政策加速实施,助力市场稳健发展
金融监管新政出台,房地产金融措施加快实施步伐
9月29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宣布的多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正式实施,涵盖调整现有房贷利率、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完善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延长部分金融政策时效及提升保障住房再贷款支持力度等关键措施。
针对现有房贷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统一调整,确保LPR加点幅度高于减30个基点的房贷利率降至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并满足当地新发放商业房贷利率加点下限。
在首付比例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统一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至不低于15%,不再区分首套或二套房贷。
根据通知,各省级分行和派出机构可根据当地调控需求,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差别化首付比例政策,并设定最低首付比例下限。
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发布通知,完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鼓励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自主协商和动态调整。
新规定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浮动利率房贷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还宣布延长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并将经营物业贷款政策的适用期限同样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通知,为激励金融机构和收购主体参与保障住房建设,将向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提供100%的再贷款支持,从而提高对地方国有企业收购未售商品房用作保障住房的市场化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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