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政策与规定详解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即借款者利用自己或他人的在大连市的不动产(涵盖住宅和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以此办理贷款手续,用于企业运营或日常消费等事务。
1. 贷款金额最高可至房产评估价值的7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 贷款利率依照银行基准利率执行,并可在此基础上上浮10%,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
3. 贷款者可随时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并允许多次循环使用。
以下为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相关信息:
一、业务亮点
1. 贷款额度较高,期限较长,最高可达房产价值的70%,期限长达30年。
2. 资金使用灵活,可用于购车、装修等多种用途。
3. 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如等额还款、等本还款、双周供等,还款更轻松。
二、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军官证),非本地户籍需提供暂住证。
2.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 婚姻状况证明。
4. 个人收入证明,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自雇者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财务报表等。
5.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6. 上一套购房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及12个月以上的还款证明。
7. 留宿标准:借款人或配偶名下的第二套房产证明,或亲属同意留宿的声明。
8. 贷款用途证明,包括生产经营、购房、装修、旅游、购车、就学等。
三、贷款条件
1. 购房条件:需具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无限制转移,位于市内六区、塘沽、开发区等地区,面积60平米以上。
2.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小于60岁,贷款期限加房屋使用年限小于35岁。
3. 贷款成数:住宅转按揭贷款额度最高为70%,10年以内房龄的房产贷款额度最高为60%。
4. 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等。
5. 用于生产经营的资料包括年检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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