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买房组合贷款所需条件与申请流程
1、组合贷款申请人须具备合法身份;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3、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信用良好,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申请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或大修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6、组合贷款申请人需自筹所购房屋总价20%以上的资金,并确保该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7、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抵押或质押物,或由具备足额偿还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担保;
8、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借款条件。
组合贷款购房的操作指南
申请组合贷款时,初审流程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时,需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相应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银行将同时将款项拨付至售房单位账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借款日期及还款日期均一致,但利率有所不同。
组合贷款购房流程如下:
1、向贷款银行提交借款申请
借款人携带购房合同、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款卡,向所在区域、县的中国建设银行房地产贷款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使用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还需携带结婚或其他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组合)”。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需审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并根据提供的信息确定贷款期限。
3、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无房屋担保的质押合同)。
4、至财产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可选择两种担保方式之一。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个人或第三方的财产抵押,或使用国债、银行存单及贷款批准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需将证券交由贷款银行托管。
5、办理按揭保险手续
借款人在完成抵押或质押手续后,与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一并,向房地产行业借款人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数据证明等。
6、签订还款协议并提取资金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组合贷款购房,借款人需至建设银行储蓄所办理支付和扣款,并与贷款银行签订预提协议。单位及贷款银行也应签订相应协议。
7、银行划款
购房组合贷款时,借款人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向贷款银行申请划款,银行将款项转入销售单位;对于维修、建设的贷款,借款人应自行提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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