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地区银行集体行动,优化存量房贷利率结构

全面接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0.3个百分点

近期,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积极推动全省范围内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截至10月14日,海南农商银行、海南银行等主要地方法人银行纷纷发布通知,宣布将在10月31日前对存量商业住房贷款利率进行统一调整,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为LPR减去30个基点(即LPR下浮0.3个百分点)。

海南多家银行积极响应政策发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方案

海南农商银行在公告中明确,调整对象包括所有已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涵盖首套及多套房贷。调整原则为,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超过-30BP的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即按照原贷款合同期限的LPR减去30BP执行。而加点幅度不超过LPR-30BP的房贷则保持不变。

海南银行方面,对于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固定利率方式且执行利率高于最近一个月LPR-30BP的贷款,需在2024年10月23日前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方可参与本次批量调整。本次调整不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利率加点幅度不超过LPR-30BP的贷款,以及2024年10月25日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固定利率的贷款。

此外,海口联合农商银行、海口苏南村镇银行、兴福村镇银行也相应发布了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截至10月13日,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内的21家全国商业银行已陆续公告,将从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多家银行海南分支机构获悉,海南地区将全面执行总行政策。多家银行已明确,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将由银行统一执行,无需客户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