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更新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解读
太原市优化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购房套数与贷款次数双因素考量
太原市传来新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新规定将综合考虑购房者在购房地已拥有的住房套数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贷款历史。
按照新标准,若职工家庭在购房地无住房且无全国公积金贷款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享受首套房政策。若家庭在购房地拥有一套住房,或有相关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论是单次还是两次,均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对于在购房地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有两次以上不同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将不再提供贷款服务。
此外,非城镇住宅用地的建筑不纳入住房套数统计,公积金装修贷款也不计入贷款次数。购房地认定方面,市区以城六区房屋套数为准,三县一市及铁路沿线市(县)则以其所在市(县)的房屋套数为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