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判刑入狱,具体原因包括:

非法经营罪:

黄光裕是怎么进去的_1

黄光裕在担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股票账户非法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达到人民币14.15亿余元。

内幕交易罪:

黄光裕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非法获利数亿元。

单位行贿罪:

在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黄光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亿元。在服刑期间,黄光裕有两次减刑,分别在2012年10月减刑10个月,以及在2016年5月31日减刑11个月,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26日。2020年6月24日,黄光裕获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