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滞纳金 = 欠缴金额 欠缴天数 万分之五

补缴社保滞纳金怎么算_1

即:滞纳金 = 欠费金额 逾期天数 0.000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起止时间

滞纳金计算从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的次日开始,截止点为用人单位开始重新缴费之日。

注意事项

滞纳金每日加收万分之五,即0.0005。

滞纳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欠缴金额的1倍至3倍。

示例

假设某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10000元,欠缴天数为30天,则滞纳金计算如下:

滞纳金 = 10000元 30天 0.0005 = 150元

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公式和法律规定计算滞纳金,并及时补缴社会保险费,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