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即借款人在符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的同时,也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可以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为改写后的内容:

一、组合贷款办理步骤

详述买房申请组合贷款流程及其潜在弊端解析

1. 提交借款申请:借款人需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附上购房合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身份证、住房储蓄卡等相关资料。若使用夫妻双方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

2. 签订贷款合同:获得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借款人凭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3. 办理抵押与保险:根据法律法规,完成抵押登记和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 开设还款账户:选择委托扣除还款方式的借款人,需在贷款银行开设还款专用账户。

5. 签订还款协议:使用储蓄卡代扣还款的借款人,需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

6. 银行划款:借款人按约定时间办理领款手续,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7. 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归还公积金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二、组合贷款的不足之处

1. 办理银行有限:目前能够办理组合贷款的银行数量较少,借款人选择有限。

2. 手续繁琐:组合贷款涉及的材料较多,流程复杂,放款时间较长,卖方可能不太接受。

3. 手续费较高: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均需支付担保费和评估费,若通过中介或贷款服务机构,还需支付服务费。

4. 影响后续购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会在征信系统中留档,影响借款人后续购房时的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