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重磅:统一房贷政策,存量利率批量下调,首套二套不再区分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公告,优化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协商加点幅度,以降低房贷利率。同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提出倡议,要求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进行集中调整。对于加点幅度超过-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至不低于-30基点,并确保不低于所在城市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以贴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预计平均降低0.5个百分点。
为应对房地产市场供需变化,无论是集中调整还是常规调整阶段,均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贷利率(有政策下限并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城市除外),旨在引导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的平均水平,减轻借款人的利息负担。
具体调整方式为,商业银行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集中调整,将LPR基础上加点幅度超过-30BP的存量房贷调整至不低于-30BP,并确保加点幅度不低于所在城市的新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借款人最快可在2024年10月31日前享受批量下调的房贷利率。此次调整后,借款人的利率将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具体水平会因重定价日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100万元、25年期的存量房贷为例,如果利率从4.4%降至3.55%,借款人每年可节省约5600元的利息支出。若考虑央行政策利率的下调,以及LPR可能的下降,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还将更低,从而大幅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商业银行将加快合同文本变更、系统改造等准备工作,确保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按时完成,并通过线上渠道为借款人提供便利。
公告还建立了存量房贷利率渐进有序调整的长效机制,未来新发放房贷利率若继续下降,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至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附近。自2024年10月起,人民银行将每季度第一个月公布全国新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供银行和借款人参考。
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新发放房贷的重定价周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借贷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对于存量房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以协商调整重定价周期。在批量调整阶段,商业银行将优先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加点幅度,而不调整重定价周期,以便借款人尽早享受较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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