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农田实施特别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途。除非乡镇企业创办和村民住宅建设,或乡镇、村级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经法律程序批准使用集体土地外。任何机构或个人若需用地建设,均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村建设用地若未设抵押限制,可能导致规避法律,以抵押为名行变相转用集体土地为城市建设用地之实。为严格管理集体土地转让,同时为农村工业化提供发展空间,法律规定乡镇、村企业不得单独抵押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但可将企业厂房等建筑抵押,且抵押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亦一并抵押。尽管法律允许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厂房等建筑一同抵押,但对抵押权实现后土地质和用途仍有限制。

依据法律规定,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实现抵押权的过程中,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土地所有权质和用途。换言之,即便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厂房等建筑被拍卖,受让土地仍归集体所有。若该土地原用途为工业,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买受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旅游或住宅建设。

最新建设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利率详情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