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贷政策解读与最新变化全览
成都,这座繁华的都市,每日吸引着规律生活的白领和慕名而来的游客。对许多人而言,成都只是一段旅途,留下足迹便足矣。但对那些深深迷恋这座城市的人来说,他们渴望在此扎根。然而,成都的房价并不便宜,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成都的房贷政策。
成都房贷政策解读如下:
首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已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购房的首付款比例需达到40%;
对于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将暂停发放房贷。
此政策适用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执行以首付款缴纳及提供有效凭证的日期为基准。即10月9日之前的首付款凭证按照2016年2月3日的政策执行,之后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为响应《成都市人民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调控措施,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第七次工作会议审议,决定调整成都市限购地区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具体如下:
一、适用于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二、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三、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四、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五、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六、该方案自2016年10月9日起执行,以缴纳首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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