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出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措施实施通知
广元市下辖各区、相关部门及单位:
《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新举措》已获市委市审批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局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
2024年9月30日
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新举措
为激活房地产市场潜力,实施因城施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增长,特制定以下新措施。
一、增强购房补贴政策力度
(一)鼓励购置新建住宅。在利州区购买新建住宅并完成网签,可享受以下优惠。
1. 购买新建住宅者,按面积给予600元/平方米的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额不超过9万元。
2. 首次购房者、教职工、医护人员等特定人群购买新建住宅,补贴700元/平方米,每套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3. 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住宅,补贴800元/平方米,每套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购房补贴按照就高原则发放,不重复享受。
(二)推动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购买利州区新建车位车库并网签者,补贴5000元/个;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并网签者,补贴总房款的2%。
(三)推行住宅“以旧换新”政策。出售自有住宅并完成过户,在规定期内购买新建住宅并网签者,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四)激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促销。对在利州区向市外人群销售新建住宅达到一定比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奖补。
二、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五)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单职工家庭从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六)增加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增加10万元、20万元。
(七)实行公积金“提取+贷款”。职工购房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公积金支付首付,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八)推广公积金“代际互助”。职工购房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支付房款,并可互助申请公积金贷款。
(九)推行“商转公”贷款。简化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流程。
(十)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率,允许带押过户的公积金贷款。
(十一)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认定标准。
三、优化土地供应政策
(十二)支持零星土地整合。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整合的小块土地,待方案批复后,签订合同并缴纳50%出让价款,即可办理相关许可证。
(十三)规范土地分宗。符合条件且无违约行为的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办理分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四、提升住房品质,满足多元化需求
(十四)鼓励住宅设计多样化。放宽阳台进深限制,优化计容建筑面积计算。
(十五)提高购房得房率。增加每套住宅非公共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上限。
(十六)鼓励建设宜居小区。优化建筑物屋顶及公共活动区域设计。
(十七)调整房地产项目计容要求。明确社区公共设施不计入容积率。
五、提升服务保障,增强市场信心
(十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简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流程。
(十九)推广新建住宅交房即交证。整合相关流程,实现新建住宅交房时即可取得产权。
(二十)调整预售许可办理标准。降低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
(二十一)延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期限。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延期缴纳。
(二十二)优化竣工交付流程。简化商品房交付流程。
(二十三)延长税款缴纳期限。对有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二十四)解决房地产项目“登记难”问题。加快解决房地产项目问题。
六、推广房票安置试点
(二十五)扩大房票安置范围。在各类征收拆迁中推广使用房票。
(二十六)鼓励以房票形式发放人才安家补助。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房票形式的安家补助。
本措施自2024年10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除利州区外,其他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本措施由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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