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联合多部门发布金融支持政策 助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各市金融管理部门、住房建设部门及相关监管机构:
近期,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连续推出多项政策,旨在强化金融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响应总书记考察山东时的重要指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下是一系列具体实施措施:
一、统一设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各市应通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因城施策确定最低首付比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指导金融机构执行15%的最低首付比例,具体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客户风险和意愿协商确定。
二、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2024年10月,商业银行将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超过-30BP的贷款,调整至不低于-30BP。同时,完善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以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三、优化新增个人住房贷款服务
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金融机构根据经营状况和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借款人可自主选择固定或浮动利率,与金融机构协商重定价周期。
四、延长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延长存量融资展期和经营物业贷款政策期限至2026年底,确保金融机构落实。
五、支持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
在利用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的基础上,研究允许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
六、优化保障住房再贷款政策
完善收购配套政策,加强政策传导解读,提高金融机构对储备项目的贷款投放,并将再贷款比例提升至100%。
七、扩大房地产“白名单”机制覆盖范围
推动更多房地产项目进入“白名单”,完善统计制度。
八、加强问题项目修复并纳入“白名单”
各市协调机制应用最新标准,支持问题项目修复,指导房企改善现金流,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九、全力支持保交房任务
金融机构要主动与房企和城市协调机制对接,满足已审批项目的融资需求,确保贷款投放与项目进度匹配。
十、提高“白名单”项目贷款效率
建立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确保及时放款。
十一、支持并购贷款业务
在不新增地方隐债务的前提下,支持银行对国企提供并购贷款。
十二、推进“三大工程”政策
加强政策协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推动贷款投放。
十三、提高房地产金融政策支持效能
鼓励银行机构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十四、运用降准释放资金
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降准政策,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十五、利用交易所债券政策
支持房企发行债券融资,优化债务结构。
十六、完善银行机构尽职免责制度
制定尽职免责实施细则,保障分支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七、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推动“白名单”项目单独核算,防止贷款违规挪用。
十八、强化住房类资金奖惩激励
优化银行考核办法,激励银行支持“白名单”项目融资。
十九、加强金融支持政策督导
强化日常监测和定期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市县和金融机构进行约谈督办。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监管机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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