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可以同时运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来凑齐房款。通常,当公积金贷款额度不敷使用时,可以额外申请商业贷款作为补充,这种混合贷款方式被称为组合贷款。

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购房,可行性与操作指南解析

若在中国银行办理个人贷款,当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费用时,剩余部分可以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形成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以下是关于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几点说明:

- 如果已有贷款但非房贷,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已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两笔以上房贷,则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 只要负债率不高,且具备还款能力,即便已有贷款,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 购房首付通常不能用住房公积金支付,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购买保障住房,部分地区可能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

-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但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的。

- 如果已经使用商业贷款购房,需归还完毕商业贷款后,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且房产数量不得超过三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规定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银行或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欢迎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