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国内生产总值)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最终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GDP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以下是这三种方法的详细说明:

生产法

gdp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生产的货物和服务总产品价值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得到增加值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

GDP = 总产出 - 中间投入

```

总产出: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包括新增价值和转移价值。

中间投入:指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收入法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收入的角度,对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

计算公式:

```

GDP = 劳动者报酬 + 固定资产折旧 + 生产税净额 + 营业盈余

```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固定资产折旧:指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因磨损而转移到新产品中的价值。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与生产补贴的差额。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

支出法

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最终使用活动成果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

GDP = 最终消费支出 + 资本形成总额 +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

最终消费支出:指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

资本形成总额: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减去处置的固定资产加存货的变动,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指货物和服务出口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的差额。

理论上,通过这三种不同方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结果应当一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不同计算方法所得出的结果可能会出现差异,这种差异称为统计误差。

需要注意的是,GDP的计算可能涉及对各行业生产和劳务活动的统计调查以及行政记录,并且会考虑到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规模,如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全面统计,对规模以下企业则可能采用抽样调查来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