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怎么写
未婚证明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当事人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户口所在地。
声明: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过查阅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的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
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或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
日期:
证明的开具日期。
未婚证明范本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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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姓名:___,性别: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户口所在地:___。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或离婚的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一段时间内无婚姻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关名称)
(盖章)
(日期)
```
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的信息,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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