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与丈夫刘先生婚后五年购得共有的房产,但产权证仅登记了刘先生的名字。后来,刘先生因投资失利欠债,未告知王女士便将房屋售予余先生并办理过户。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刘先生带余先生看房并承诺交付,余先生按市价全款购房。三天后,刘先生才告知王女士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