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调整新篇章开启!

10月31日,这个日期将被铭记,因为银行将在此之前对房贷进行统一调整;而在此之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将有机会与银行协商,通过新贷款替换或修改合同条款来降低房贷利率。

批量调整即将启动

存量房贷下调方案即将实施!10月31日迎来关键调整时点

9月29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倡议明确指出,2024年10月31日前,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进行再次批量调整,目标是将较高利率的存量房贷降至接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的水平,让借款人尽快享受到优惠。

此次调整将涵盖所有首套和二套及以上房贷,即便是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房贷也在调整范围内。根据倡议,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超过-30基点的房贷,将调整至不低于-30基点,同时不低于所在城市新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据调查,目前全国只有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新发放商业住房贷款设有政策利率下限,首套房为LPR减45基点,二套房则比LPR减30基点要高。因此,除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房房贷利率外,其他地区的房贷都将享受到LPR减30基点的优惠。

个体差异显现

由于重定价日的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不同。调整后的利率主要因为加点幅度降至-30基点而降低。重定价后,借款人的利率还会反映出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LPR的降幅。

例如,2020年6月在北京购买首套房的借款人,目前利率为4.75%(4.2%LPR加点55基点),经过10月31日的批量调整后,利率将降至3.9%。如果重定价日是2025年1月1日,那么其存量房贷利率将变为12月的LPR减30基点,如果LPR不变,其利率将进一步降至3.55%。

LPR加点幅度可变

目前,存量房贷利率由LPR和加点幅度构成,加点幅度在合同期通常保持不变。但考虑到房贷期限长,市场情况和借款人状况可能发生变化,不变的加点可能导致不公平。因此,央行最新公告允许在特定情况下,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来调整加点幅度,使存量房贷利率更贴近市场利率。

自2024年起,央行每季度第一个月将公布全国新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供银行和借款人参考。

重定价周期可协商

重定价周期是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利率调整的时间间隔,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过去,由于银行系统能和风险管理水平的限制,重定价周期一般至少为一年。但现在,随着银行管理水平和科技能力的提升,除了房贷外,大部分浮动利率贷款的重定价周期都可以协商确定。

对于新签订的房贷合同,自11月1日起,重定价周期可以自主协商确定。对于存量房贷,银行将优先调整加点幅度,不调整重定价周期,以便借款人尽早享受低利率。2024年11月1日起,借款人在调整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以协商调整重定价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