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购房者可节省多少开支?
10月12日,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国有大行及兴业、招商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发布通知,宣布将从10月25日起对已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集中调整。
此次调整覆盖已发放的首套及多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但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商业房产贷款不在调整范围内。对于首套房贷采用浮动利率且现行利率高于LPR减30个基点的,将统一调整为LPR减30个基点;二套房贷利率高于当地政策下限的,将降至相应下限。现行利率已低于LPR减30个基点的,则不参与此次调整。
一线城市的利率调整尤为显著。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曾表示,此次调整预计将使平均利率下降0.5个百分点,惠及约5000万户家庭、1.5亿人口,平均每年减轻家庭利息负担约1500亿元。
具体到个人,以工商银行为例,一位居民在二线城市拥有一套住房,调整前利率为LPR,即3.85%,调整后利率为LPR减30个基点,即3.55%。以100万元、30年期限的等额本息贷款计算,每月还款额从4688元降至4518元,每月可节省约170元,总计节省利息约6.1万元。
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调整更为突出,以北京为例,首套房贷利率普遍从LPR加55个基点降至LPR减30个基点,二套房贷利率调整幅度更大,五环内外分别调整为LPR减5个基点和LPR减25个基点。
关于“固定转浮动”的调整,需主动申请。固定利率的购房者需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符合调整政策的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享受此次调整。
多家银行明确,对于符合二套转首套房贷条件的客户,可申请“二套转首套”,按首套房贷利率调整规则进行。其他地区则批量调整,不区分首套或二套。
LPR的调整将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加点部分,LPR本身的调整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银行公告中明确,LPR重定价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取值仅在重定价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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