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发现,在监管高压之下,仍有部分信贷资金乔装成“经营贷”“消费贷”悄悄流入房地产市场。

近期,《证券日报》记者接到线索,一些自称银行下属贷款机构的工作人员,实际上属于贷款中介公司,他们通过电话等渠道推销贷款产品。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广东银保监局发布风险警示,指出有“贷款中介”冒用银行名义,以低利率、长时限、快放款等为由,诱导购房者通过非正规渠道套取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并从中牟取暴利,侵害消费者权益。

监管加强购房风险提示,贷款中介谨慎表态‘操作空间’仍存

据了解,部分违规行为涉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参与,如通过中介垫资套取经营贷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多次转手后使用个人经营贷款支付购房首付等。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一些所谓的“贷款中介”提供的是违法服务,诱导购房者通过虚假材料违规套取贷款,甚至以“零首付”为诱饵。部分金融机构审核不严,为这些不法中介提供了生存空间。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表示,这类事件往往涉及银行与中介的勾结,利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诱使购房者冒险,中介则从中牟利。他以经营贷款为例,说明这类贷款被明令禁止流入楼市,但实际上并不少见。

广东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警惕“贷款中介”的诱导。

记者调查发现,贷款中介公司通过电话推销,提供各种“一条龙”服务,帮助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尽管监管趋严,但这些中介仍然存在,只是变得更加谨慎。

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主要是看中其较低的利率和灵活。然而,这样做面临的风险很大,一旦被查实,不仅需要提前还款,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张波和王玉臣都指出,这种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还可能影响金融管理,对真正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房贷审核趋严,预计房地产贷款将保持低增速,以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