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自愿协议分割

双方自愿协商,通过协议书或离婚协议书进行房产分割。

离婚的房产怎么分配

优势:灵活快速,减少冲突。

司法裁决分割

无法达成协议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优势:具有法律强制性,确保房产分割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房产拍卖与分割拍卖款

双方都不想要房产时,选择拍卖房产,分割拍卖所得款项。

优势:避免房产闲置或贬值,确保双方获得经济利益。

公证分割

委托公证处进行房产分割,制定公证书。

优势:公证分割具有法律效力,确保分割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只属于夫妻一方的房产情况

婚前或婚内全款购房:房产归出资方所有。

婚内受赠房产: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所有,房产为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房产情况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视为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买房还贷:无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分割方式

竞价取得与补偿:双方都想要房产时,通过竞价方式决定归属,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公证分割:通过公证处进行房产分割,制定公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注意事项

所有房产分割都应基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

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房产分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