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房屋买卖贷款及过户问题详解
一、仲裁时效新解
劳动仲裁的申请时限为一年,该时限从当事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自身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仲裁材料新编
(一)劳动者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 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详述诉求及理由,提交正本一份,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供副本。
2. 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如有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并附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交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
5. 提供证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提交正本一份及相应副本。
(二)10人以上共同申请时,可选举代表参与仲裁,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及欠薪明细表。
(三)用人单位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如有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4. 提供证据清单,参照劳动者申请要求。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受理或逾期未决的,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程序新述
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再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进程。
四、仲裁庭新构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易案件可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五、回避与延期
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回避。当事人可申请延期开庭,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六、鉴定与撤诉
专门问题需鉴定的,可由当事人约定或仲裁庭指定鉴定机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申请。
七、审理期限与先予执行
仲裁庭应在受理申请后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复杂案件可延期,但不超过十五日。逾期未裁决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案件,仲裁庭可裁决先予执行。
八、裁决与执行
仲裁庭对案件作出裁决,部分事实清楚的可先行裁决。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符合条件时可裁决先予执行,由法院执行。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