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上限升至120万元,市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方可申请?购房提取中的代际互助政策如何影响实际操作……

10月15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帮助市民实现宜居安居目标,对成都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与提取政策进行了五项重要调整。以下调整即日起正式生效。成都公积金中心针对这些新政策作出以下解释:

成都公积金新政:详解租转购及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五大举措

为响应房地产市场发展需求,解决民众关注的问题,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帮助成都市民实现宜居安居,经过深入调研,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优化。

(一)提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为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将单缴存人和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升至60万元和100万元。同时,统一双缴存人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额度标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的支持力度。此举有助于激发市场需求,激活存量房产,优化新增住房,增强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支持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为满足缴存人的需求,成都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可以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化贷款流程,降低贷款成本。

(三)阶段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缴存人在成都新购住房时,除了自己和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外,还可以申请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四)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由租转购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存人如果在当年新购住房,可以先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再提取用于购房或偿还贷款本息,提高贷款额度。

(五)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自2024年起,成都已与多个城市实现公积金提取互认。此次政策调整后,四川省内所有区域的缴存人均可在省内异地购房时提取公积金,满足区域发展和人员流动的需要。

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