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售房款交存流程与操作详解指南
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公有住房销售款项须全数存入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售房单位可选择直接前往管理中心办理开户及交款,或先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再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售房单位首先在管理中心完成登记开户,若已开户则直接进行下一步。登记开户需提交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将为售房单位开设专用的房改售房款账户。
接下来,售房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或现场填写申请表的方式提交交存申请。网上操作前,需先开通网上业务权限,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交至管理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用户名和密码,进而进行网上交存申请。
第三步,售房单位根据选择的付款方式,到管理部办理交存或通过现金、汇款方式自行交存。支票付款需提交转账支票,现金或汇款则需到指定银行办理,并提交相关材料。
最后,交款完成后,售房单位可以领取交存业务凭证回单,或在网上自行打印。确认资金到账后,售房单位可向管理部申领售房款存储凭单。如涉及房价款交存业务,则同时申领相应的存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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