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推出五项政策力挺货币化安置房,地方专项债发行获准助力
今日(10月1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住建部部长倪虹携手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详解了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相关措施,并回应了媒体关切。
肖远企副局长透露,对于纳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应充分放贷,同时加快贷款发放节奏,适度下放审批权限。他还指出,将改进贷款拨付流程,实现资金早拨付,早运用,确保房地产项目尽快启动建设。
倪虹部长指出,一线城市于9月底分别调整了限购政策,北京和上海适度放宽,广州全面解除,深圳部分取消,展现了因地制宜的调控策略。
他进一步阐述,将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并提出了五项支持政策,包括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金融机构专项借款、地方专项债发行、税费优惠及商业银行贷款等。
倪虹强调,协调发展大小城市及小城镇,是避免房地产领域负面虹吸效应的重要制度设计。
宋其超助理表明,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化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利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住房。
他还提到,利用专项债收储土地时,将与相关企业合理商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相关债权债务。
倪虹表示,为满足二孩家庭需求,各地将增加保障住房面积,确保住房保障底线。他透露,今年底前,预计将有450万青年和新市民入住保障住房。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设筹集148万套保障住房,年底前预计将满足450万青年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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