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如何看待父子间房产抵押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子间若对房产进行抵押,并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则该抵押行为具备法律效力。然而,若抵押房产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债务,债权人有权申请撤销该抵押行为。

民法典视角下父子房产抵押合同有效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涉及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第五项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时起设立。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若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买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方明知或应知此情形,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房屋抵押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视为无效

1、债务人有多位债权人,却将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位,导致无法履行其他债务,损害其他债权人权益,此类抵押合同无效;

2、权属存在争议的房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

4、已被列入文物保护名单的建筑物及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5、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产;

6、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方式限制的房产;

7、依法禁止抵押的其他房产;

8、抵押行为构成“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法院可依法直接认定抵押无效;

9、在划拨土地上房屋设定抵押,仅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而未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登记的,抵押无效;

10、未经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抵押共有物的,抵押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