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53家地方法人银行近日纷纷宣布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大部分银行将从本月25日起启动调整,确保31日前完成所有调整工作。本次调整将基于现行合同利率,不对过往利率产生影响。

地方法人银行详解调整方案

涉及此次调整的辽宁省地方法人银行包括14家城市商业银行如辽沈银行、盛京银行,4家农村商业银行,34家村镇银行,以及民营银行辽宁振兴银行。这些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相关要求,已发布具体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方案。

辽宁53家地方法人银行宣布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优化金融市场环境

调整方案显示,对于已发放或已签订但未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若采用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加点幅度超过-30BP,将自动纳入批量调整范围,无需客户额外申请。多数银行将于10月25日进行调整,部分银行则从22日开始,最迟在月底完成调整。

特定客户需主动转换利率定价方式

对于使用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客户,需主动向银行申请转换至LPR浮动利率定价,之后才能按照新的规则调整利率。不同银行设定的转换截止日期各异,例如辽宁农商银行要求客户在2024年10月23日前完成基准利率贷款的转换,固定利率贷款则可在10月25日起转换。提醒贷款客户及时与银行联系办理。

新利率生效前利息计算不变

调整后的新利率生效前,利息仍按原合同利率计算,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过去利率的追溯。

银行调整利率不收取额外费用

针对本次调整,商业银行明确表示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委托非官方渠道进行操作。

去年9月的房贷利率调整中,有诈骗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提醒广大房贷客户在调整过程中提高警惕,防范诈骗,并妥善保护个人信息,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