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农业银行最新存量房贷款利率一览
我行将对现有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简称“房贷”)利率执行优化调整,具体操作细节如下:
一、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涵盖我行已放款的首套及多套存量房贷。
二、调整准则
(一)在已取消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对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超过-30BP的存量房贷,将统一调整为-30BP。加点不超过-30BP的,维持原状。
(二)在尚有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对于LPR基础上加点超过-30BP的存量房贷,调整至-30BP,并确保不低于当地现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加点不超过-30BP或等于加点下限的,不做更改。
三、调整实施及服务途径
(一)为方便客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自动批量调整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无需客户额外申请。
(二)调整后的利率即日生效,新利率加点幅度从生效日起执行。本次调整不涉及之前已产生的利息调整。
(三)我行将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99客服热线、营业网点等渠道提供利率调整结果查询服务,客户可自2024年10月25日起查询。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固定利率或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客户,需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符合调整政策的再执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调整。
(二)需转换利率定价的客户,可在2024年10月22日前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将在2024年10月25量调整;之后申请的,我行将及时处理,符合条件的按相关政策调整。
(三)利率定价转换后,不得恢复至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
(四)对于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符合二套转首套标准的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申请,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五)本次调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以及其他不符合调整要求的个人贷款。
五、重要提示
(一)客户若对批量调整有异议,可在2024年10月20日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异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调整。调整后如不接受,客户可在7日内联系经办行申请撤销。
(二)在办理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保护客户财产和信息安全,请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
请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99热线或“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微信公众号咨询。如需下载手机银行,请扫描二维码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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