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户证明怎么开
要开具未上户证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携带身份证:
前往原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即您打算落户的派出所。
填写申请:
向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明您的需求,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提供信息:
提供您和孩子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
等待办理:
按照正常程序,您应该能够当场拿到未上户证明。
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您或户主在迁出前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请确保您提供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办理未上户证明。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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