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离婚
离婚可以通过两种主要途径办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两种方式的简要流程: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离婚协议书。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按指印。
签署离婚协议:
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草起诉状:
准备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递交起诉状: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法院受理: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安排庭审:
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审理与判决:
法院在庭审中听取双方陈述和意见,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领取法律文书:
如果判决准予离婚,双方需按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关义务,法院会制作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请注意,离婚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通过当地法院或民政局的官方网站查询具体要求。此外,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意味着协议离婚可能需要两次前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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