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正积极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为引导。截至10月14日,海南农商银行、海南银行等地方主要银行已宣布,将在10月31日前对存量商业住房贷款利率进行统一调整,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为LPR-30BP。

海南农商银行公告明确,调整对象包括所有已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涵盖首套及多套房贷。调整原则为,对于LPR加点幅度超过-30BP的房贷,将统一调整为LPR-30BP;而加点幅度不超过-30BP的,则保持不变。

紧急调整!房贷政策变动事关每个家庭财产安全

海南银行公告指出,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固定利率的贷款,若执行利率高于最近一个月LPR-30BP,需在2024年10月23日前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方可参与批量调整。不包括在本次调整范围内的有: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点幅度不超过-30BP的贷款,以及2024年10月25日仍采用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的贷款。

海口联合农商银行、海口苏南村镇银行、兴福村镇银行等也发布了相关调整公告。

全国范围内,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内的21家商业银行已宣布,将从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海南各银行分支机构表示,将统一执行总行政策,对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房贷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申请。对于采用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的房贷,以及特殊情况,客户需自主申请调整方式。调整完成后,银行将通过短信通知客户。

关于利率调整后还款利息是否立即减少,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工作人员表示,利息将按分段计息方式计算,新利率生效后,利息计算将分段进行。例如,若还款日为每月1日,10月25日新利率生效,11月1日还款时,将包括10月1日至24日的旧利率利息和10月25日至31日的新利率利息。下一个还款周期起,将全部按新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