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认房不用认贷”政策,优化首套房贷款认定标准,同时持续推行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措施……近期,我国房地产政策迎来新一轮调整,旨在为民众购房提供更多便利与优惠。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若家庭成员在当地无成套住房,即便有贷款记录,也将按照首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传统的“认房又认贷”标准较为严格,即便首套房贷款已还清,有贷款记录的购房者再次购房时仍被视为购买第二套房,需承担更高的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而在新政策下,只要家庭在当地无住房,即可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

认房不用认贷政策:购房者将享受到哪些显著优惠与实惠

这一政策调整对换房家庭尤为有利。例如,福州市民陈女士怀孕6个月,期待新政尽快实施,以便换购更大的住房。她计算,若按新政策,首付比例降低至30%,可节省22万元。

对于新市民而言,若因工作迁移等原因在当地无房,新政策将降低他们的购房门槛。新落户广州的郝先生表示,若“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实施,他们无需卖掉南京的住房,即可在广州享受首套房的优惠。

对于已售出原有住房的居民,新政策下的个税优惠同样重要。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至2025年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将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专家指出,这些政策调整有助于满足居民的购房需求,提高购房支付能力,减轻负担。同时,作为“一城一策”工具箱的一部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