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口怎么落户_1
办理天津集体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单位申请设立集体户口
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设立集体户口。
需提供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个体私营企业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院校申请设立集体户口
院校学生管理部门需携带介绍信到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人才、劳动服务机构设立集体户口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件、单位介绍信,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填写登记表。
个人条件
一般要求办理人在津工作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应届生需与天津本地公司签订2年及2年以上劳动合同,大专或高职院校毕业生若符合条件也可申请。
办理流程
持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
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
回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填写三方协议时要询问公司是否能帮助落户,只有部分国企或事业单位有落户名额。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可能无法办理集体户口。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和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人才服务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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