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政!购房利率全面调整,已购房者也将受影响!
朋友们,我是那个本想沐浴阳光、却不得不在办公室埋头苦干的豌豆尖儿。
在这个2019年的尾声,休息依旧与我无缘,加班成了我的日常伴侣。
咱们央行的大妈,似乎对周末情有独钟,总喜欢在这时发布重量级政策。上次的大招是在8月25日,将贷款利率的定价方式从基准利率上浮转变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今天,12月28日,央行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进行了公告。
让我来帮大家梳理一下过往政策。在10月8日之前,我们的房贷利率是由基准利率加上上浮比例决定的,基准利率为4.9%,首套房一般上浮15%,也就是5.64%。8月25日的政策规定,10月8日之后,房贷利率将以LPR为基准,首套房不得低于LPR,二套房不得低于LPR加60个基点,商业用房不得低于LPR加60个基点,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LPR每月20日公布一次,10月五年期以上LPR为4.85%,11月为4.8%,12月也是4.8%。
根据8月25日的政策,10月8日之前的贷款仍按旧政策执行。而今天的新政策,就是针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也就是旧贷款,也要改为以LPR为基准的形式。
以下是一些新政解读:
1. 哪些人会受到新政影响?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指的是2020年1月1日前按照旧政策签订的贷款(不包括公积金贷款)。2020年1月1日起,不能再按旧政策签订贷款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或者10月8日之后新签的商贷,以LPR为基准,那么新政与你无关。
2. 改革何时启动?2020年3月起,金融机构应与老政策贷款客户协商,原则上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转换,银行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联系客户。
3. 改革后的形式?有两种转换方式可选,但只能转换一次。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可不转换。第一种是将原利率改为以LPR加点(加点可为负),加点数在合同剩余期限不变,除房贷外的其他贷款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房贷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转换后到第一个重定价日,利率保持不变。之后利率由最近一个月的LPR与加点重新计算确定。
第二种是直接转换为固定利率,房贷转为原最近水平,其他贷款由客户与银行协商确定。
关于新政的疑问解答:
1. 为什么要把旧贷款转换为新的定价方式?央行表示,目前90%的新发贷款已参考LPR定价,旧贷款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权益。统一标准,方便管理,也能跟随市场利率变动。
2. 旧房贷利率打折,转换后还有折扣吗?政策中有“加点可为负”的规定,如果原利率有折扣,转换后的加点数为负,仍相当于享受利率折扣。
3. 选择哪种转换方式更划算?如果未来LPR走低,选择随LPR变化的浮动利率更划算;如果LPR上升,选择固定利率更划算。考虑到目前降息趋势,选择浮动利率可能更有利。
4. 3月办理和8月办理有何区别?办理时间不影响利率,客户可根据方便选择办理时间。
5. 政策对楼市和房价有何影响?此次政策针对存量贷款,对房价影响不大。购房时应更多考虑楼盘本身是否适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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