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多项购房落户公积金新政,助力市民安居乐业
10月15日,成都推出一系列房产新政,涵盖户籍、信贷、公积金等多个领域,旨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购房即可落户,不设面积及时间限制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通知》,在成都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市民,可直接在住房所在地申请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符合条件的老年父母可随迁。需要注意的是,非直系亲属共有住房者不适用此政策。此外,除抵押登记外,受限登记的住房不得用于购房落户。《通知》取消了购房落户的面积、时间限制,实现了购房即落户。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房可享首套房贷款优惠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政策,规定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房时,可按首套房享受贷款优惠。同时,新购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简化了交易流程。
政策还提出优化商业用地规模和布局,确保符合市场需求和发展规划。新供应的经营用地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5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可在一年内付清。
推动车位去库存,多种促销方式出台
成都市相关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鼓励房地产开发、汽车销售、家居家电企业参与车位促销活动,如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等。
公积金政策调整,提高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增至60万元,双缴存人从80万元增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者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可达120万元。同时,符合条件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可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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