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我国六大国有银行发布通知,宣布将于10月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统一调整。此次调整主要针对非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的房贷,将利率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30个基点(BP)。若存量房贷利率已低于LPR-30BP,则不予调整。

国有大行10月25日全面调整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策略及幅度详解

针对客户普遍关注的调整方式、调整幅度、逾期贷款是否可调以及固定/基准利率贷款能否参与调整等问题,银行采用问答形式进行了详细解答。

对于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除北京、上海、深圳外,其他地区首套和二套房贷都将基于LPR的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北京、上海、深圳的房贷则根据各城市执行的加点下限进行调整。

关于利率调整生效时间,调整将在生效当日立即执行,按照新的加点幅度计算利率。对于已由二套房贷转为符合首套房贷政策的贷款,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申请调整。

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先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根据政策进行利率调整。调整完成的贷款将在10月25日或调整次日生效。

对于有拖欠记录的贷款,银行表示不良贷款和拖欠贷款也将一并调整,以减轻客户还款压力。

关于提前还款预约的客户是否享受利率下调优惠,工行指出需分三种情况处理:尚未扣款的可撤销申请并调整利率,已部分扣款的剩余本金可调整利率,全部结清的则无法调整。

对于调整后利率不一致的问题,交行解释称,因客户贷款重定价日不同,导致利率调整后可能存在差异,但下一个重定价日后将调整至相同水平。

最后,交行明确表示,本次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且银行不会对本次利率调整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