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购房的三种新态势:

一、父母拥有房产,未成年子女名下新增购房

依据最新政策,家庭成员不仅包括借款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也被纳入家庭范畴。因此,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申请贷款购房,将依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详解重庆市二套房认定标准具体细则与实践指南

二、未成年时期已拥有房产,成年后再次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执行“认贷又认房”原则,若未成年时期的房产未出售,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则被视为二套房,按二套房政策处理。而按照旧政策,只要未成年时期的房产未贷款,成年后申请房贷并不算作二套。

个人购房的两种新情况:

三、个人全款购房后,再次贷款购房

过去仅“认贷”,此情况不视为二套房。但现在加入了“认房”原则,即便未贷款,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显示名下有房产,未出售且申请贷款,也将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即便贷款购买的房产已出售,家庭名下无住房,但由于之前有贷款记录,再次申请房贷仍被视为二套房。

夫妻购房的两种新情况:

五、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户口未合并

夫妻双方即使户口未合并,只要在民政局有结婚登记,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会要求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已婚夫妻无法提供单身证明,因此另一方购房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六、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征信系统中有房贷记录,即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通过“假离婚”规避二套房政策的企图无法实现。

其他特殊情形:

七、首次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