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面签流程与关键注意事项解析
当房产登记簿与实际登记信息不符时,房产证在交易环节中便无法作为确认房屋权属的有效凭证。此时,房产证仅能在登记机关中作为主张权利的辅助文件。以下,华律网整理了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房产证办理新视角
1、核实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
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基础。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所需资料。通常,主管部门完成初始登记的时间约为20至60天。
2、前往管理部门索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后,需由开发商签字盖章。部分开发商备有已盖章的表格,只需领取并填写即可。可事先咨询开发商关于房产证办理的具体部门,直接向该部门咨询,避免不必要的奔波。
3、获取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关键材料。可至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领取,或携带身份证直接向开发商索取,亦可在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收集必要文件
在咨询相关部门时,务必明确所需文件,一次准备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经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通常由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由银行代收。缴纳方式可咨询开发商工作人员。务必保存缴纳凭证,这两项费用的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文件,一旦丢失将影响房产证的取得。
6、提交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关于房号、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各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提前还贷证明。
7、按时领取房产证
务必妥善保存管理部门发放的领取通知书,并按照指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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