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紧跟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步伐,出台政策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其他与房产相关的贷款业务。

最新!浙江全面严查涉房贷款业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2月底,杭州人民银行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省住建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审慎管理的通知》,要求浙江地区金融机构对2020年以来发放的各类房产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及整改报告。

该文件明确了以下要点:

1. 严格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贷款审查,禁止“转按揭”和“加按揭”业务,仅对已封顶住房购买者发放贷款,并加大对违规业务的处罚力度。

2. 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偿债能力,确保首付资金真实。

3. 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格审查项目合规,按工程进度放款,防止资金滥用。

4. 严格防控经营贷和消费贷流入房地产市场,禁止使用此类贷款支付首付或偿还首付借款。

5. 严肃处理开发商和中介违规行为,禁止垫付首付或变相垫付,以及通过其他机构提供首付融资。

6. 加强房地产中介业务合作管理,严格资质审核,建立业务合作准入和退出机制。

一位外资银行个贷经理确认了这一政策变动,表示自查工作已于3月初启动。多位银行人士透露,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正趋于严格,要求征信记录中无信用贷和消费贷,否则需在首付前结清。

部分银行表示,若发现消费贷或经营贷提用,贷款人需提供资金流向证明。浙江省银保监局自3月以来已对多家银行开出罚单,重点排查个人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

此前,北京、上海、深圳、广东等地已率先要求银行对相关贷款进行全面自查。据北京房地产业协会透露,购房期间申请经营贷及资金流向成为核查重点。广东地区已发现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贷款金额达2.77亿元,涉及920户。深圳和上海监管部门也通报了相关问题,包括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以及部分首付资金来源非自有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