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解读:淄博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攻略

一、业务概览

淄博市公积金中心:个人商业房贷转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业务名称: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政策基石

依据:《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实施日期:2024年11月1日,有效期限至2027年10月31日)

三、资格准入

以下条件均满足者,可申请此项贷款:

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拥有稳定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申请人须为在本市缴纳公积金的在职员工,并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

4.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5. 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6.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信用良好;

7. 原商业贷款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

8. 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贷款主借款人及房产所有者;

9. 转贷房产须为淄博市区域内已取得产权证的住房,可办理抵押;

10. 按商业贷款发放时间分阶段受理,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1. 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并提供相关材料;

12. 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完成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手续;

13. 满足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要求。

四、申请材料清单

(仅限未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

1. 《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转公)两份;

2. 申请者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3. 身份证相关材料;

4. 户口簿;

5. 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6. 原商业贷款房产的不动产权;

7. 原商业贷款合同及还款对账单;

8. 根据还款方式提供相应银行出具的文件;

9. 淄博市内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温馨提醒:详尽的资料准备、到场签字、缴存要求等。

五、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此处列出各分中心地址及电话)

六、办理单位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七、费用

免费

八、办公时间

(列出各分中心具体办公时间)

九、办理步骤

1. 提交材料;

2. 中心受理;

3. 审查与批准。

十、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通知申请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