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积金中心:个人商业房贷转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全新解读:淄博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攻略
一、业务概览
业务名称: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政策基石
依据:《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实施日期:2024年11月1日,有效期限至2027年10月31日)
三、资格准入
以下条件均满足者,可申请此项贷款:
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拥有稳定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申请人须为在本市缴纳公积金的在职员工,并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
4.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5. 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6.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信用良好;
7. 原商业贷款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
8. 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贷款主借款人及房产所有者;
9. 转贷房产须为淄博市区域内已取得产权证的住房,可办理抵押;
10. 按商业贷款发放时间分阶段受理,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1. 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并提供相关材料;
12. 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完成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手续;
13. 满足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要求。
四、申请材料清单
(仅限未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
1. 《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转公)两份;
2. 申请者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3. 身份证相关材料;
4. 户口簿;
5. 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6. 原商业贷款房产的不动产权;
7. 原商业贷款合同及还款对账单;
8. 根据还款方式提供相应银行出具的文件;
9. 淄博市内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温馨提醒:详尽的资料准备、到场签字、缴存要求等。
五、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此处列出各分中心地址及电话)
六、办理单位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七、费用
免费
八、办公时间
(列出各分中心具体办公时间)
九、办理步骤
1. 提交材料;
2. 中心受理;
3. 审查与批准。
十、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通知申请人结果。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