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二套房首付新规定

依据最新政策,购房者若已通过贷款购置首套住房,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再次申请房贷时均将遵循第二套房贷款标准。此标准下,购房者不仅无法享受优惠利率,首付比例还需提高一成,同时贷款利率上浮10%。依据央行和银监会通知,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已贷款购房并再次申请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则不低于40%。

全面解析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关键注意事项

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按照新规定,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无未结清贷款的,再次购房视同首套房处理。换言之,若个人首套房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仍按首套房标准执行。对于已使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留有贷款记录的个人,不论贷款是否已还清,再次申请商业银行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均依照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使用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则被视为购买第二套房。

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现为15年,首付比例固定为30%,利率采用基准利率。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若贷款者的首套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结清前一套住房贷款后,方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四、二套房认定新标准

所谓“二套房”,是指以贷款者家庭为单位认定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当贷款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平均水平,且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该住房被视为二套房。认定标准包括: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贷次数;根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提供的家庭住房总面积,判断贷款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是否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房贷的住房。特别提醒,异地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需提供拟购房地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将按照二套房贷款标准计算。